需要装运前预检验的旧机电,哪些情况可以免除装运前预检验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指旧机电启运前,在其境外装货地或者发货地,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以下15种类的旧机电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
1
化工(含石油化工)生产设备
2
能源、动力设备
3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
4
冶金工业设备
5
通讯设备
6
建材生产设备
7
工程施工机械
8
金属切削机床
9
金属非切削机床
10
纺织生产机械
11
食品加工机械
12
农牧林业加工机械
13
印刷机械
14
纸浆、造纸及纸制品机械
15
电气产品(电焊,电镀,电解)
要确认是否属于装运前预检验对象,可以在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了解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需要装运前检验。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 检验监管的公告》(2014 年第 145 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上述预检验对象内,但属于“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国内转移复进口”4 种特殊情况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免于装运前预检验。
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
进口特殊情况声明
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我单位本次以的贸易方式报检进口的货物(发票号:,提/运单号:)情况如下:
h.s.编码
货物名称及规格
数量
金额
用途
以上货物属于的特殊情况。我单位承诺上述货物将按照上述贸易方式进口,对货物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承担责任。我单位愿意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营/收货单位名称(公章):
经营/收货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