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诉讼前和诉讼中都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财产标的缴纳一定的保全费。那么法院诉讼保全费收费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诉讼保全费收费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30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x*1%+20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520
(一)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和其他按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1、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4、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5、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6、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诉讼保全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诉讼保全的期限是根据冻结财产的类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如何应对法院的诉讼保全
当遇到法院对自己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应对:
要注重法院执法活动,及时提出保全异议。《保全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一般来说,诉讼保全过程中常见的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一)法院没有及时送达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二)超标的保全财产;
法律规定:《查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总而言之,一般诉讼保全费不会超过5000元,如果是在诉讼前提起的财产保全需要在三十天内提起诉讼。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诉讼保全费收费标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