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的合同怎么写
合伙人的合同的撰写方式如下:
1.写明合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2.写明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
3.写明合同内容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4.写明双方的违约责任;
5.写明双方发生争议的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二、合伙人可以退伙么
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2.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4.有标明“有限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