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分为哪些类型,原则是什么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分为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物业没有妥善采用安全保障措施的,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物件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是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一、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分为哪些类型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1.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3.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物件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物件致人损害采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依此原则,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推定他有过错并确认他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反过来,当受害人请求赔偿时,只需举证证明物件等管理瑕疵造成损害的事实,以及所有人、管理人对这些物件存在支配关系,无需证明所有人、管理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三、物件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是什么
物件损害责任承担主体: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友情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