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犯罪证明办理流程
无犯罪证明办理流程是准备好身份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证明盖章后,去到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
开具无犯罪证明具体应按照下列流程:
1.先携带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并盖章;
2.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
3.再由派出所查询犯罪人员信息库等系统;
4.最后在无犯罪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4.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5.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或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