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开始由谁负责通知,继承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继承的开始由遗嘱继承人或者是遗嘱执行人负责通知,无法通知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财产应当为其保留。继承是事实行为,继承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继承的开始由谁负责通知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或者由遗嘱执行人负责通知。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当事人因继承纠纷起诉道法院的,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分割遗产时,法院应当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待分割遗产协商完毕或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再行处理。
二、继承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
继承是事实行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继承权诉讼时效
继承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法律上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