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可委托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及其出口的货物,应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答:可委托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及其出口的货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
(二)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三)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四)生产企业已与综服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由综服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五)生产企业已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