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指南:警方提醒买卖二手房时需谨慎!

赵明(化名)通过中介买了一套省直家园小区的二手房,岂料交了5万订金后联系房主,房主称不知道。9月12日,经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民警调查走访得知,竟是二房主在买房后还没过户的情况下,转卖房子,渝北警方提醒市民:买卖太湖苑小区的二手房需谨慎,特别是签订合同的不是房主本人的更应该核实清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2016年9月12日16时47分,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警称被中介诈骗,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在渝北区康辉路一地产外面,民警找到了报警人的赵明(化名)。民警分别听取了赵明和卖房业务员李建(化名)的陈述,原来赵明之前通过“某地产”的业务员李建介绍,签订了南方玫瑰城一房子的购房合同,并且交付给了中介5万元订金。当时签订合同的是房主杨某(化名)的所谓委托人聂某,后赵明联系杨某,杨某称自己没有卖房子给赵明,赵明一下子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呢,赵明赶快报警了。
经过询问业务员李建及经理得知,竟是签订合同的聂某之前已经购买了杨某的房子,但一直没有到房管部门过户,之后聂某又不想要房子了遂通过“某地产”转卖房子。由于聂某与房产证登记人杨某没有沟通好,遂发生了赵明买房合同纠纷的一幕。
目前,赵明觉得无再信任中介想退还5万元订金,“某地产”则希望补全手续后继续卖房。民警对双方进行调解,该房产中介经理已联系杨某与聂某进行几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双方称会通过司途径解决。
渝北警方提醒买房的市民,签订购房合同一定要检查房产证、结婚证、房管所开具的房产情况等材料,尤其不是房主本人签订合同的必须与房主提前沟通,以免发生类似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