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记:英国政府远离了竞争,融入全球贸易圈,增加了财政收入

英帝国的缔造,古往今来一向是政人学者研究的课题。但是,一直以来,对这一课题的研究仍有未尽之处,因此还有深入探讨的必要。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关于英帝国的缔造史。什么样的政府才能管理殖民者、甘蔗种植者、各公司、商人、印第安人、奴隶和海盗的母体,以及居住在被长期渴望的教区或新家园的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的母体?它是一个已然形成了行使权力的大量手段的政府,因为它不得不在广阔的空间上行使权力并对抗难缠的对手。
而且由于它复杂的成分,该政府所要面对的不仅是对不同民众采取不同统治方式的一般性帝国问题,而且面临着统治那些认为他们毫无二致却生活于不同地方的民众的任务。帝国给予了英国政体将自己强化为约翰·布鲁尔所称的“财政-军事”国家的手段和必要性,这种政府注重于战争和保卫海上通道,拥有适应于资助大规模公共与私人开支的高水平税收和强大的金融机构。18世纪时,75%85%的政府年度开支用于兵役和偿债以付清过去战争的费用。英国形成了一套财政管理机构以及一套可以执行法律,尤其是关于财产方面法律的司法机构。
财政军事国家不仅不需要而且也不希望像葡萄牙那样直接参与海外贸易,而且它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关系也不像尼德兰人与荷兰东印度公司间的关系那么盘根错节。相反,政府将对商业和殖民的支持(军事、法律和外交上)与议会的监督权力结合起来,确保帝国经济的各种因素都能够通过国身联是起来17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航海条例》禁止用外国船只将亚洲、非洲或美洲商品输入英国,这样英国公司就能够控制再出口贸易,并将发展中的大西洋经济与横跨波罗的海和北海地区通往欧洲大陆的贸易连接起来。
在英国国内,政府远离了各种垄断并逐渐允许竞争。这样政府就将自己融入全球贸易圈中,加强了国内和海外经济的联系,也增加了自己的财政收入。荷兰政府就缺乏如此而为的强制的和管理的权力,这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荷兰政府与公司之间的联系没有使得帝国权力得到类似的扩张。就像西班牙在美洲所做的那样,英国政府也急于建立一种可作为国家权力的标志和实质的制度性工具,即总督、法庭和监督跨大西洋贸易的贸易和种植园委员会。
国王们凌驾于殖民行政机构之上以维护王室特权,就好像殖民地是国王的复合式君主国中的各种领土一样。这样的政府有许多东西可以提供给商人和殖民者,但是它也控制并向他们征税。而且关于有多少主权控制在哪些人手里这个问题,摆在不仅是伦敦而且是帝国的许多部分的面前。由于17世纪40年代和80年代的“英国”革命,有产阶级为他们自己创设了种种重要权力的空间如在抑制王室意愿的议会中,在由有产选举人管理的地方政府中,在一个将臣民们置于由其贵族组成的陪审团之前的司法系统中。
这些年里涌现的诸多宪章及其解释变成了一种实质上的英国“宪法”—并非一份文件而是很多,由对基本和共同的法律的信仰所支撑。该法律日益被视为出自国家本身,而不是由国王所赐越来越多的海外移民者并不明白为什么“英国人的权利”并不适用于他们他们带着自己对财产安全和参与统治的种种设想渡海而来。伦敦既需要也争取海外移民的公民参与。
它坚持认为诸殖民地应该承担它们自身的行政机构的费用(包括从大不列颠来的官员的薪水),但是增加税收也为殖民地提供了政府方面的经验。当英国向其帝国要求更多东西时殖民者关于其在主权层级内的地位意识就受到了冒犯。17世纪80年代,国王试图加强对北美和西印度群岛殖民地的控制,设置了与当地地主联系极少的官员。这样他就激起了殖民地对国内1688-1689年光荣革命的支持。
当议会继续坚持其设定税收的权利时,移民者们努力声称他们是国王的臣民,而不是议会的,并引证了王室特许状以及他们没有议会代表的事实。尽管英国已经通过帝国来定义自身,但在这块不平等的空间上关于权利和政治参与的种种问题正在造成总有一天会爆发的紧张气氛。好了,关于英帝国的缔造史到这里就先暂告一段落了,大家对此有什么想法或者补充都可以留言评论哦!
以上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侵权立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