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怎么判定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根据相关规定,能够认定合同无效的机构只能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此时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那么才会做出无效的认定。
二、无效合同怎么处理
1.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无效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无效合同的定义是:已经成立,但因为具有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法定无效事由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