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没有的业务是否可以开票

企业的经营范围在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中都有列明,在企业设立时就需要确定一个经营范围,后期根据业务需要,再进行增减,且需要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的审批,所以一般不会随意变更。但企业偶尔会出现一些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例如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由于其客户无力偿还开发服务费,将一批玩具用于偿还,企业无奈只能想办法卖掉这批玩具,但是其并没有货物贸易的营业范围,销售时是否能够开票,可急坏了会计。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销售玩具适用的是16%的税率,软件开发企业只能开具6%的服务费发票,其必须先到税局进行新的税种认定,然后才能开具16%的增值税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从这条规定看,企业发生了真实业务,就应该开票并纳税,并没有提到必须是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才可以开票,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即使经营范围没有的业务,企业也是可以开具发票的,否则就是偷税漏税了。
在实务中,有些地方的税局规定只要发生了真实的应税业务,就可以开具发票,但有些地方又不行,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如果发生了经营范围以外的开票需求,应主动与主管税局进行充分沟通,一般情况下不更改经营范围也是可以顺利开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