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迁移户口,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和固定的程序的,同时也要携带证明去办理。那么一般迁户口流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般迁户口流程
结婚登记后户口迁移也分为省外迁移和省内迁移。
(一)省内迁移包括三种流程。
1、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其婚姻状况更改为已婚。
2、携带着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
3、等女方落户到男方户籍地时,需要去更改身份证地址。即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省外迁移分为六种流程。
1、需要持有女方户口本与结婚证去更改女方的婚姻状况。
2、持有男方户口本与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及其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委证明到男方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3、需要县公安局审批。
4、审批过后,需要拿着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5、拿着男方户口本与女方的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6、落户成功后女方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迁户口流程需要几天
一般迁户口的审批时间为:镇内一天、县内三天、市内5个工作日、省内十五个工作日、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办理户口转移的原因不同,“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的答案自然也有所差别,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办理准迁证时所需提供的材料上。
(一)婚迁,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迁出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二)大学入学或毕业的,持入学通知书或报到证办理;
(三)公务员录用、职位调动,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录用或调动证明;
(四)入、退伍的,持入伍通知书或复原安置证明;
(五)购房的,持房产证、住房证明;
(六)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
(七)收养或解除收养小孩的,持《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及相关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一般迁户口流程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简单来说户口迁移的手续,需要先到迁入地进行申请,拿到迁入证到户口所在地申请迁出,最后再到准迁入地办理户口就可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