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么?"网红"以后要缴个人所得税了,直播平台给"网红"的3.9亿被追缴6000万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的收入高达3.9亿元,但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目前,这种逃税行为已经被查获,今年补缴税款6000多万元。网红主播没缴个税是如何被发现的?原来,抓逃“神器”就是大数据。在个税改革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之际,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的同时也要积极让高收入者应缴尽缴,这才符合社会期待。

说起此次3.9亿元收入的网红主播是如何被追缴6000多万元个税的,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工作人员解密:“是大数据。”
“新兴业态绝非法外之地,我们在信息分析中寻求突破,促进对网红经济的税收问题也能准确核查。”工作人员表示,朝阳区地税局今年运用大数据实施“信息管税”,重点针对新兴的行业业态堵塞税收漏洞。网红经济的涉税风险点已进入朝阳区地税局的视线。
某平台的主播小美,每晚在该平台与粉丝聊天、唱歌,直播房间显示其粉丝在线人数有数万。在直播屏幕上,来自粉丝的礼物刷个不停,一会儿一辆虚拟跑车,一会儿一套海景别墅,而价值较小的豆子则有人不停在刷。小美在收到较昂贵的礼物时,会停下直播内容,对送礼粉丝表示感谢;在直播间隙,她也会撒娇向粉丝要礼物。据透露,她每月在直播平台上的收入在2万元左右。
粉丝打赏的礼物收入不会全部进入主播账户,平台会根据事先约定抽取一定分成。在直播平台,主播一晚的收入可能就达上千元,月入几万元的主播并不少见。这些收入除了要给平台按比例分成之外,其余的都可随时提现。但主播的缴税情况却成了税务部门的新难题。
查询得知,目前部分直播平台对旗下主播的纳税做出了规定:平台代为扣缴。这样扣税依据在哪里?
个人所得税中的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方分析机构2016年发布的多份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市场上共有200多家直播公司,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90亿,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达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近400万。
朝阳地税相关调查人员表示,网红名人的收入不止包括打赏收入,还包括广告收入、线下商演收入等。要监控这些收入来源,确定网红名人个人所得税扣缴基数,税务部门今后还需要加强对网红名人所在经纪公司的监督与检查。
互联网越来越宽,当你的娱乐紧紧连接着网络时,每个性格独特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网红。哗众取宠的确是现代网红们的拿手好戏,也被很多人看不起,可娱乐圈的水有多深又有哪个观众真正了解,直播平台给了有明星梦的人们更多机会,他们不必作为新人去娱乐圈浑浑噩噩地摸爬滚打,他们可以做自己的导演,做自己的演员,拿属于自己的报酬,说到底,他们只是比娱乐圈的明星们少了一些努力,不停发展的社会和进步的科技不就是给人们便利么?
当然,网络的黑暗性不比娱乐圈少,管理起来也麻烦不少,各大平台为了牟利也留下了不少的漏洞。或许这是必定了的,电视直播有广电把关,直播却没有直接的管理部门。进步速度有时候会很慢,也注定会有诸多麻烦,适合现代人们口味的才会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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