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出现特定的情形,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但是很多人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并不清楚,监视居住是否需要提出保证人?监视居住担保人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监视居住担保人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做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做担保人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三、取保候审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监视居住担保人条件的相关知识,监视居住并不要求被告人提供保证人,但是取保候审,需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