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出生的时候,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行使的过程中需要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民事权利有哪几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权利有哪几种
民事权利体系划分为以下五个大类:人格权,亲属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
(一)人格权
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一种,因为人格权是直接与权利者(权利主体)的存在和发展相联系的。对人格权的侵害就是对权利者自身的侵害。所以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应该居于首位。
人格权是以权利者的人格的利益为客体(保护对象)的民事权利。对人格的利益的认定,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深入,所以人格利益的范围日益扩大,人格权的内容也日益丰富。
(二)亲属权
亲属权是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自然的亲属关系与拟制的亲属关系)的人相互之间享有的权利。亲属权是以由亲属关系而得享有的利益为内容,以具有亲属关系的人为客体的。
亲属关系的范围正在逐渐缩小,大家族逐渐变为小家庭。所以亲属权与人格权相反,有日益缩小的趋势。
(三)财产权
(四)知识产权
(五)社员权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几岁开始
自然人从出生起就享有民事权利。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三、民事权利具有哪些特点
民事权利具有三个基本特点:
(一)平等性。每个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地位等,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
(二)连续性。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其出生至其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从其成立至其消灭,自始至终都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
(三)真实性。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强大的物质基础,使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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