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哪些

一般在项目进行施工时双方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在项目施工结束后甲方会进行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可能就要拒收或者要求返工,那么项目竣工验收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带来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
一、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哪些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二、工程验收所需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工程验收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项目竣工验收包括哪些问题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工程验收需要验收是否符合合同中的标准以及工程的质量情况,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可以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