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宿服务的疑问
问 :我开了一家酒店,既有住宿也有餐饮,以前征收营业税时税率是5%,营改增后税率变成6%,国家不是说税负只减不增吗?对此如何解释?
答:第一,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同。营业税是以企业的全部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税,是对本企业的增值部分征税,计税依据远小于营业税。这次营改增,是取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而不是在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加征一道增值税。
第二,税负增减不能简单用税率来比较。营业税税率是含税价的5%,增值税税率是不含税价的6%,相当于营业税5.66%的水平,税率仅上升了0.66个百分点。但营业税是对全额征税,增值税是按不含税价乘以税率算出销项税额,还要扣除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额,才是最后的应纳税额。所以,企业要比较最终的税收负担,而不能简单的比较税率。
下面举个栗子 咱们更好说明一下:
假如你们酒店某个月的销售收入是100万元,原材料、设备采购支出30万元。征营业税时,这个月要缴纳的营业税为100×5%=5万元;改成增值税后,这个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1+6%)×6%=5.7万元,30万元的设备、材料采购,进项税额大约为3万元,则应纳增值税=5.7-3=2.7万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少负担税款2.3万元。
如果是5月1日以后新建的酒店,按现在不动产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的规定,企业将在几年内无增值税可交。再如果,企业的年营业额小于500万元,将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相比征收营业税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40%。
第三,企业要注意规范操作。增值税理论上是对增值部分征税,但实践中是凭发票抵扣,如果企业不能规范核算,无法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则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
总结:营改增后,酒店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很多,在此角度看,原来营业税的5%降到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3%,以不含税收入再折算为同样的税基收入标准是2.91%,税负是真真切切的降低了。政府确实给小规模纳税人带来了降税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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