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

贪污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
贪污罪数额规定是:1、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2、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3、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贪污罪数额是怎么要求的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