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工伤鉴定路费怎么报销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进行工伤鉴定期间产生的相关费是可以报销的,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费用。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鉴定的材料
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的材料有:
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与鉴定表、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与工伤证复印件各一份、负伤职工治疗医院签属的治疗终结意见、用人单位签发情况属实的意见、加盖治疗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原始住院治疗全部病历(包括特检资料复印件)、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书面申请。其中,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可在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免费领取填报。
三、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
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