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恒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公开竞卖公告
经兴文县恒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以公开竞价形式进行转让,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参与报名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卖资产位置:综合楼1、3、5、6、8、9号门市;综合楼二层商业用房;办公楼。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19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兴文县恒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二楼(即民爆公司办公室—兴文县古宋镇香山东路76号)。
四、竞卖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在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光明新城政务中心四楼)。
五、凡有意竞买者,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前来公司报名。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及有关详情、竞卖资料等,请前来公司办公室领取或电话垂询。
六、我公司将于7月19日下午16:30组织对竞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现场查看,参与竞买者请务必准时参加。
七、资产具体位置及竞卖起始价,请见兴文县恒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公开竞卖明细表。
附表:《兴文县恒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公开竞卖明细表》
(点击看大图)
公开竞(买/卖)须知
一、公开竞卖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在兴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城政务中心四楼)。
二、报名时每宗资产需缴纳相应竟买保证金。综合楼一层商业门市单间竞买保证金为15万元/间;综合楼二层商业房竞买保证金为40万元;办公楼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未成功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应充分对竞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和查看(包括房屋的结构及水电情况等),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故竞买人对其竞买的资产,不享有瑕疵担保请求权。
四、所有竞卖资产均设有最低成交价。
五、竞卖人设定格式化竞卖合同(附合同样本)。报名时应充分阅读竞卖人所提供的竞买合同样本,报名后表示同意接受合同条款。
六、竞买成交人在接到竞卖人电话通知3日内不与竞卖人签订竞卖合同的,竞卖人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其今后参加竞卖人所组织的一切竞卖(买)资格。
七、竞卖人向报名竞买人提供资产公开竞卖明细表(附兴文县恒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公开竞卖明细表)。
兴文县恒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3日
(竞拍详细地址)
注:本文系兴文县恒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与此相关的任何事宜请直接联系兴文县恒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庞女士 13990942116
吴女士 1899097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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