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移户口证明怎么写的
户口迁移证明有两种,一是户口迁出证明,二是户口迁入证明。每一种证明包括的内容有:户口迁移人的相关信息,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同意迁移的意思表示,以及盖章、注明年月日。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有多久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三十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迁移证应当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且该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而户口准迁证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三、一般迁户口的时间
1.镇内一天;
2.县内三天;
3.市内5个工作日;
4.省内十五个工作日;
5.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6.户口迁徙后身份证可以不换,依然有效。更换身份证的流程时间需要大约2-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