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收诉讼费吗?

行政赔偿收诉讼费吗?
对于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赔偿相关诉讼,人民法院依然是应当收取诉讼费的。但诉讼费用中的案件受理费不需要交纳,只需由当事人负担证人、鉴定人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行政赔偿收诉讼费吗?的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