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登记如何进行
当事人将自身持有的商标权进行质押登记的方式为: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商标局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权质押登记如何进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