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哪条哪款规定的,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规定了多种刑罚处罚方法,包括拘役、管制等主刑和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哪条哪款规定的
刑事拘留期限起算一般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
刑事拘留的对象必须的罪该逮捕的人。
拘留是为逮捕做准备的,对轻微犯罪不够逮捕条件的现行犯和嫌疑人不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人员不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对证人不能采取拘留措施。
二、刑事拘留的内容
刑事拘留又称先行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收押于看守所监管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权属于公安机关,不属于警察个人。
拘留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严格控制。办案警察和派出所没有拘留权。只有县级以上公安局才有拘留权。《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证上要有公安局的公章和公安局负责人(公安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的签字。
警察个人无权决定拘留任何公民。
其他政府机关也无权拘留任何公民。
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般说检察院、法院用不到,因此检察院和法院也没有拘留权。特殊情况下,检察院、法院认为必要采取拘留时,应当提请公安机关行使居留权。
三、刑事拘留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规定了多种刑罚处罚方法还规定了刑事诉讼的流程等内容。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哪条哪款规定的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