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来了!安徽省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请收好!

安徽省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省直管县)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作用,按照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农业农村领域表现突出。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党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妇联组织必须顺应广大农村妇女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举措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在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方面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为实现我省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主要任务
1、开展“乡村振兴百万巾帼大宣讲”活动。
组织各级妇联主席、妇联执委深入农村、社区和妇女群众中,利用“妇女之家”阵地,广泛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深入解读《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帮助妇女及时了解、掌握和运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激发妇女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妇女在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中展现作为、彰显风采。
2、开展“好家风进万家”活动。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选树一批好婆婆、好媳妇、好儿女等最美家庭成员。深入挖掘各具特色的家书家规家训,广泛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组织优秀家庭典型走上田间地头、走进群众身边,讲好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勤俭持家、忠厚传家的家庭故事,引导广大家庭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训,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倡导农村家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小办,反对铺张浪费、奢华攀比等陈规陋习,大力推动农村家庭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倡扬文明乡风,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3、开展“巾帼致富带头人”培育活动。
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培育巾帼致富典型、搭建巾帼创业平台等措施,培养巾帼致富带头人队伍,为促进产业发展、妇女增收致富提供人才支撑和带动效应。加大网络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增加农村妇女网络学习意识,不断扩大妇女受训范围。发挥妇女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大中专院校及各类培训机构作用,面向农村妇女骨干、基层妇联干部和返乡下乡创业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群体,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制作等示范培训,帮助农村妇女提高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以“徽姑娘”农家乐、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手工编织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创建为抓手,鼓励农村妇女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挥能人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妇”字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妇女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组织“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家乐训讲团,开展互联网+农家乐等培训,帮助妇女发展乡村旅游。
4、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将“美丽家园”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动妇女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环境,清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在庭院内外种花种树种草,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庭院。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妇女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参与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提升文明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最美乡村——巾帼先行”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共同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5、开展“巾帼脱贫结对帮扶”活动。
扎实做好“徽姑娘”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巾帼合作组织创建工作,采取“基地+贫困妇女”、“合作社+贫困妇女”等扶贫模式,带动贫困妇女脱贫。开展“姐妹手拉手巾帼脱贫快步走”——“皖嫂”牵手贫困妇女活动,组织推动基层妇联执委、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和女企业家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加强“双联系”“双包”工作力度,推进定点扶贫工作。发挥妇联公益平台作用,凝聚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三、“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
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和村(社区)妇联组织“会改联”工作,筑牢联系妇女群众工作阵地。坚持党群共建共用工作阵地,在基层党群组织活动阵地、党群服务中心等统筹推进“妇女之家”建设。积极拓展建设领域,坚持网上网下共建“妇女之家”。推动在“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建立和落实轮值主席、执委会议事工作、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基层妇联工作公开等改革配套制度,发挥妇女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分类分级、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大对新当选执委的培训力度,提高执委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妇联执委作用,调动各类乡村妇女兴趣活动组织、妇女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积极性、主动性,以改革激发出来的巨大组织活力,汇聚起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巾帼力量。
2、强化权益保障。
广泛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提高农村妇女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对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农村妇女所思所想所盼,帮助农村妇女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订和贯彻实施,推动出台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保障和推动落实妇女权益的作用。密切关注宅基地确权颁证、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及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落实。依托乡村资源建立“儿童之家”,打通农村为儿童和家庭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3、强化措施保障。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大力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各地丰富实践,注重线上线下结合,运用好全媒体手段,讲好乡村振兴巾帼故事,培树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典范,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努力营造“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良好氛围。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