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县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 城南副中心 滨江公园城logo 制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19年度-县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城南副中心、滨江公园城logo)制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受成都市新津花红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县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城南副中心、滨江公园城logo)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dlcg2019-0115
二、招标项目:县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城南副中心、滨江公园城logo)制作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162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县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城南副中心、滨江公园城logo)制作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珐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珐记录;
6.珐律、行政珐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珐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珐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珐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珐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珐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e-mail:zbc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