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继承权公证,如何攻克继承权公证难关?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的公证程序。
遗嘱继承在中国面临的最大难关就是是继承权公证。
通常情况下,遗嘱传承中,继承人必须要经过继承权公证才能拿到遗产,而继承权公证可能遭遇到来自其他没有拿到财产或者拿到很少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的重重阻碍,最终还是不得不起诉到法院,开启遗产争夺诉讼,耗时耗力耗钱。当初费尽千辛万苦折所立的遗嘱,算是白立了。
我吕飞律师不是在这路危言耸听,我现在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案例分析
江苏省苏州市某富豪经历过两次婚姻,和前妻王女士生有一个女儿,和现任太太刘女士育有一个儿子。不幸的是,由于富豪为了企业整天劳心劳累,披心戴月、操劳过度,终于,在2016年富豪身体垮了,身染重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于是,富豪开始考虑如何将自己的大笔财产传承给子女,思来想去,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还是决定尽快写一份遗嘱,尽量把自己的心愿在遗嘱里交代清楚,避免日后前期家庭子女与现任家庭的子女,妻子为了遗产分配大打出手。
随后,他瞒着二家人,单独聘请了二位律师按照自己的意愿拟写了遗嘱,遗嘱规定前妻的大女儿可以获得200万的存款。现任妻子及儿子可以获得富豪的所有房产及1000万的银行存款,价值2000万的公司股权,随后他把经过律师见证的遗嘱交由私人律师保管,还要求律师在他去世之后再拿出这一份遗嘱向家人宣布,并要求私人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协助家人办理遗产继承过户等手续。
富豪满心以为立了遗嘱就可以万事大吉,万无一失,家人都可以根据他立的遗嘱和平地分配遗产了,不至于闹出家庭遗产争夺的丑事。但是很可惜,半年以后,当富豪安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的时候,前妻的家庭与现任家庭大打出手,甚至闹到法院。
富豪去世一个月以后,现任太太刘女士拿着遗嘱到房管局,要求按照遗嘱把丈夫名下的10套公寓房产及一套别墅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没想到这一看似合理的继承过户要求,却遭到了房管局当场明确无情的拒绝。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女士,要想过户这些房产,建议去公证处做一个继承权公证,以证明自己享有继承权,能够继承该房产,然后拿着继承权公证书才能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如果你不想去公证处,那么你也要把所有继承人叫过了,签一份认可这个遗嘱的申明。否则我房管局没有办法确认你这份遗嘱的真实性。
当刘女士拿着遗嘱去银行要求继承存款的时候,银行也要求拿继承权公证书,当刘女士拿着遗嘱去公司及工商局要求办理股权过户的时候,工商局也是拒绝的。工商局的人说,我没有办法确认你这份遗嘱的真实性。要去做一个继承权公证。
刘女士一听呆住了,简直蒙了,原来,自己当年而是小三上位,好不容易挤掉原配,与丈夫结婚,丈夫的前妻,原配,及女儿已经对自己恨之入骨了。如今丈夫去世,将大部分财产通过遗嘱留给了自己和儿子,这要让前妻知道了,还不知会闹成什么样呢,又怎么可能请到丈夫前妻的女儿来公证处配合自己办继承权公证手续呢,想让她们签字同意丈夫遗嘱的分配方案,简直是异想天开,这不是比登天学难吗?
果然,当前妻王女士得知自己的女儿只分的200万的存款,跑到刘女士家里就是一顿大吵大闹。拒绝承认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满口说这个遗嘱是假的,伪造的。即使这份遗嘱有律师的见证,也不认可。更别提继承权公证,或者要房管局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那么刘女士这可如何是好呀? 遗产太难拿了,还这么麻烦呀。自己家的财富传承原来不是自己说了算呀。
吕飞律师明确的告诉的,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目前办理股权、存款、车辆等资产的继承手续,必须凭借死者去世后继承人新办理的继承权公证书才能继承遗产,对于房屋,按照新的政策忙,虽然不要求强制公证,房管局要求继承人提供的一大堆材料,难度与公证也差不多。才能办理过户。
那么,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呢?根据公证处的规定,继承权公证的办理,需要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到公证处;经过公证员的询问,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对该遗嘱和继承权表示无异议时,公证员才给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也就是说,在上述案例中,如果现任太太拿着遗嘱来到公证处做继承权公证,公证员会要求必须将富豪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都悉数通知来,逐个询问各继承人对该份遗嘱的意见。也就是前妻的女儿,自己的儿子,丈夫的父母(如果还在世)。如果富豪前妻生的大女儿认为该份遗嘱分给自己的财产过少,明显不公平,因此不认同该份遗嘱的效力,提出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的质疑的话,公证员最后就不能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没有继承权公证书,现任太太也就没有办法顺利到房管局办房产过户手续,存款继承手续,股权过户手续。在拿不到继承权公证书的情况下,如果现任太太仍然想要继承房产,只能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继承案件,要求按照遗嘱分割财产。
但根据我们律师的经验来看,富豪的继承案件审理平均时限为3年时间左右,需要经过一审到二审、再审等复杂费时的程序,还要交大额法院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花费,
即使当刘女士投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最终赢得这场继承诉讼,也一定是已是精疲力竭,心力交瘁,而且在遗产继承诉讼的漫长时间里,不少资产还会发生损耗(比如。存款冻结,房贷没人还,房子被银行收回,),企业可能陷入衰败(公司没人管,乱作一团),股权早就贬值,
所以单纯遗嘱继承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富豪们要明确,“财富传承不是我说了算哪!”
如何绕过继承权公证难关
通过上一节的案例介绍,遗嘱继承最大的难点就是继承权公证。那么怎么攻克继承权公证的难关,实现顺利继承,避免继承纠纷呢?
继承权公证其实不是疑难杂症,我们也是有解决妙方的。在中国,可以落地执行的财富传承方式很多种种,如、人寿保险、遗嘱信托、保险金信托、家族产业基金、家族慈善基金等等如此多的传承方式,只有遗嘱继承需要做继承权公证,其他传承方式均能避免此麻烦,
那么我们又何苦非要一棵树上吊死呢?根据不同客户的主观传承意愿和不同客户的财富特点,搭配不同的财富传承方式,选择最合适的财富传承方案,才是明智之举。
在诸多财富传承方式中,对于普通家庭,中产阶级家庭用好“人寿保险传承“就可以非常轻松地绕过继承权公证难关。我国《保险法》规定:指定收益人的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死亡后,
只要明确指定保险受益人,那么在被保险人去世后,保险受益人可以获得的保险金就不属于遗产,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时也不用提交继承权公证书。这样就可以轻松地绕过继承权公证这个最大的传承关卡,顺利实现资产定向传承。
这里必须反复强调的是,保险受益人必须明确指定,这里的“明确指定”是指,必须在保险合同里将受益人的姓名、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明确写明。
如果不指定保险受益人,虽然保险仍为有效保险,但保险金将属于遗产,就可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或者遗嘱继承顺序分配遗产。导致收益人的可获得资产大幅度的缩水。
对于富豪,金融资产超过1000万以上的家庭来说,可以考虑家族信托也可以绕过继承权公证难关,但相对于人寿保险来说,家族信托设立的起点比较高目前,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发的家族信托产品,装入的信托财产起档通常是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只有个别公司开始拓展小微信托业务,所以,家族信托适合超高端客户来使用。 而且目前大陆地区,股权信托,房产信托还不太好做。
保险与信托是二种常用的,比较成熟的避开继承权公证的财富传承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