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要件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在订立时存在双方以上的当事人,需要依法订立合同、主要条款需要协商一致等。合同成立不一定要加盖公章,也可以通过按手印或签字,其合同是有效的。
一、合同成立要件的法律规定
合同成立要件的法律规定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二、合同成立一定要加盖公章吗
合同成立不一定要加盖公章,还可以签名或者按指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双方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成立的地点是什么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