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称这两家公司是骗子、小偷,是有理由的。
01
去年12月,小米雷军与格力董明珠,在论坛现场打赌。雷军称五年之后,小米的营业额将超过格力集团,董明珠认为不可能,在场的还有马云和王健林,马云支持董明珠,王健林则支持雷军。
双方约定,输的一方将给另一方10亿元。
眨眼功夫一年过去了,美的集团发布公告,确认与小米达成战略合作。,称:两个骗子、小偷在一起了。
董明珠称这两家公司是骗子、小偷,是有理由的。
2011年,美的被控侵犯格力的技术专利,并在诉讼中败诉,被判赔付格力经济损失200万。而小米,先是被日本巴慕达公司指其空气净化器涉嫌侵权,又在印度遭受到印度爱立信的狙击,指小米侵犯其核心专利组合,结果小米被停在印度市场的销售。
相比于挨了当头一棍的美的、屡北屡战不坠青云之志的小米,董明珠则信心爆棚。她声称格力拥有14000项专利,不拿也不偷别人的技术,因此她坚信自己会赢得赌局。
而雷军,挟互联网思维之势,同样也受到业界的追捧。业界的舆论,各有各的逻辑或立场,这逻辑或立场,界定着两个不同的商业法则。
02
格力所拥有的14000项技术专利,究竟价值几何?
来看个现实案例:
——1985年,美国一家不起眼的小公司高通,研发了一套关键通信技术,成为了全球三大3g标准的基础。假如说手机是果实,那么这套技术就是树干,每一粒手机,都是从这株大树上生长出来。
于是高通坐地开价,广进专利费,迅速膨胀。
高通的盈利模式,非常之简单,只生产芯片,并按整机价格的固定比例,收取专利费。芯片其实并不值钱,值钱的是专利费。假如一枚手机,卖出价格是2000元人民币,那么高通就要获得全价5%,也就是每只手机,高通要拿走100元。
算算中国市场上卖出了多少只手机?算算高通赚了多少钱?
想想也怕人,那是个超出想象的巨大收益。
——而且,随着手机功能越来越强,价格越来越高,芯片价值权重越来越低,但高通拿到的专利费,却是越来越多。
业内有个笑话——其实是真事。说有个运营商,遇到了高通全球ceo.运营商抱怨道:你们高通,收专利费的模式太不合理了,你看,将来汽车里面都需要有通信模块,实现车联网。如果宝马车里也用你高通芯片的话,我是不是得把整个宝马车售价的5%,作为专利费交给你?
高通ceo略有所思,点头道:yes,理论上是这样。
——看到了没有?这就是专利技术的价值。
一招鲜,吃遍天。只要你抢占了技术产业的上游,就掌控了市场的主导权,主宰了下游企业的生死。技术霸权就是这样的凶残,用雷军的语境来说,假如产业是个生态,那么专利拥有者就如同软体动物世界的壳类带钳生物,有钳任性,其所拥有的竞争优势,是毫无疑问的。
03
中西方的商业文化,是有点区别的。
这区别很难简述概括。但这微小的区别,承袭沿递的结果,就是小米在中国成为行业翘楚,而出了国门却磕磕碰碰,被人打遭人踩。而高通趾高气昂独步天下,却在中国遭受到了反垄断调查。
就在小米销售印度受阻之后,孙永杰刊文《小米印度遭禁:这一幕为何未在中国发生?》文章称:
……在中国的国外企业非但很少对中国违反或者免费使用自己专利的厂商提起专利诉讼,反而遭到以诸如垄断等为理由的调查。例如目前仍等待处理结果的(核心还是收取专利费的问题)。
可见,在中国市场(例如智能手机市场)我们也许根本没有形成有效的专利保护体系和意识。这从高通之前称其担心在中国有部分厂商不向高通缴纳授权专利费可能会影响到高通未来营收和利润中可见一斑。
这种大的市场背景之下,哪家国外企业会冒着风险去起诉中国的手机厂商(仅指手机相关的专利授权)呢?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被反咬一口。即便是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未必能得到自己预期的结果。
令我们不解的是,近期,中国手机企业突然开始注重专利了。例如之前传闻的华为、中兴等厂商要起诉小米等相关企业专利侵权或者没有缴纳专利授权费。但据称之前要求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原因是利用垄断地位收取过高专利授权费)的,就有这些中国的企业。这究竟是不是对我们这些企业莫大的讽刺?或者所谓专利的价值在我们国内厂商的眼中变成了“有用就是真理”的翻版?
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主观肆意贬低或者抬高专利的价值。但与国外相关企业在中国一样,虽然彼此间专利战叫嚣得很厉害,甚至危言耸听,但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想必这些厂商也清楚,鉴于中国目前的专利保护现状,提起诉讼的结果未必如愿,甚至可能得不偿失,即专利持有厂商未必通过诉讼获得什么实质性的收获,而侵犯专利的厂商付出的代价成本也不足以让自己有什么伤筋动骨的损失。
——这,就是中国商业环境与西方商业环境的差异,正是这种差异,形成了董明珠的商业道德与雷军的商业模式之争。
04
董明珠指控小米和美的是骗子小偷,无疑是种道德语境。
她在说商业道德。
商业道德这个词,大家可能没什么感觉,但如果我们说“三鹿”奶粉,说大头婴儿,就一下子刺激到了公众的敏感之处。
——对企业来说,赚钱是天经地义的,第一位的!
——但对消费者来说,企业赚钱是好事,但前提是不能坑爹。不能坑害你的衣食父母,不能坑害消费者。有毒食品,地沟油,或是过度医疗,这些能为企业赚到盆满钵满的行销方式,向来是民怨的火山口。在这些问题上,公众对于商业道德的认知,是毫不含糊的。
但,美的不过是把格力的技术专利拿来用用,这事,老百姓就不是那么爱计较了。至于小米,他的空气净化器和手机,只要价格便宜,就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管他的技术是偷来的还是抢来的,只要小米不是把手榴弹的技术用在手机上,什么事都好商量。
对于公众的这种心理,小米洞若观火。针对其印度遭受狙击,其官方回应大打悲情牌,大谈“去除行业不合理暴利”、“造福大众”等。希望能够把公众绑到自己的船上,获取公众支持。
而雷军则大谈产业生态链,谈及小米与优酷的合作。称:
心中无敌,便无敌于天下。其实把小米跟我自己做人的宗旨是完全一样的,我们希望朋友越多越好,敌人越少越好。
但雷军这碗心灵鸡汤,就算是杀了董明珠,她也不肯灌下去——格力拥有14000项专利。如果格利接受了雷军的心灵迷魂大法,朋友越多越好,敌人越少越好,那最好是把14000项专利拿出来给大家免费使用。只有这样,免费用其专利的企业才会成为她的“朋友”。可董明珠渴望这样的朋友吗?
雷军渴望广交朋友,他付出的只是个商业理念及前景,成本不高,所以雷军不乏真诚。而董明珠却要挨刀放血的,所以她愤怒。
05
,已经获得了业界的公认。
雷军说:小米愿意敞开心扉跟更多的企业一起合作,尤其是在我们这几个领域的传统企业,因为很多人都在讲互联网转型。我觉得小米就是推动和帮助一些传统企业能够一起转型,这就是我们的期望。
雷军又说:其实小米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我们推崇的合作一直是不站队,不控制,不排他,其实是一种开放式的合作态度。
——身无长物,手无长技,祭出“互联网思维”的法宝,直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纵然没有过硬的专利技术在手,也一样能身登青云梯,空中闻天鸡。这对于商业领域的“屌丝企业”来说,是何等的诱惑。
如果说,董明珠是苦修而成的孤独求败,那么被她斥为骗子小偷的企业,就有点象是韦小宝。韦小宝同志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个神行百变。就算是我偷了你,你抓不住我,抓不住……嗤溜溜逃之夭夭了。
与凤同飞是俊鸟,与虎同卧非善兽。被雷军誉为“越多越好”的朋友们,诸如美的和优酷,也都是神行百变的高手。
06
2011年时,美的虽然在和格力的官司中败诉,但只判赔付200万,这点钱对于重量级企业来说,不过是湿湿碎,毛毛雨。
而优酷,前段时间与两个热气球孩子的争闹,更是典型十足的韦小宝作风。
先是,两个孩子使用气球升空拍地球,视频发布后,优酷的制片随即与孩子联系。就在这漫长的联系之中,两个孩子惊讶的发现,优酷已经另行制作了与他们的名称一样的广告视频,两个孩子愤而发微信要求公道。
或许优酷认为,他们在法律上是无辜的。但从商业道德的角度,无疑却是一招败笔。
当一家企业,还处于屌丝草创阶段,未完成资本原始积累,这时企业对自己的道德要求不高,而公众也未必就一定不能理解——但是,当企业走过这最艰难的阶段,已经进入到了“土豪企业”的层级,却仍然固守低端道德,这就有点怪异了。
公众消费群体,渴望着一个更规范的市场环境,希望中国企业是讲尊严、有体面的绅士型。毕竟一个国家的企业集群,不可能始终停留在粗放阶段,不可能靠了抄剽别人的专利而存活。必须要抢占产业技术的上游,这样才能夺得话语权。
软体动物终不能逼迫壳类动物脱壳御甲,国际产业竞争的态势,是地地道道的原始江湖。在这个江湖上,缺乏智慧的取巧,不过是自欺欺人。
想要走出国门,需要的是董明珠式的研发优势,点滴累积,苦修劳作。西方人都是十足十的笨人,所以他们信奉铁血的商业法则,这个法则就构筑在真刀实枪的基础之上。
雷军的商业智慧,听起来简单,学起来却是形似者死,神似者生。不具有商业智慧的企业学到最后,没有研发欲望,也没有技术优势,只会希望商业江湖越低端越好,越混乱越好。但这种低端的混乱,对于未来的中国,决不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