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中后期以来,虹桥地区已成为上海中高档房产开发的重要集中地区之一,至1999年底,已开发建设各类房产住宅近200万平方米。伴随着房产业的迅速发展,人口大量导入,地区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目前人口组成中本地人口、导入人口、外来人口各占三分之一,中高收入居民的比重不断上升。虹桥镇工业区,别墅、公寓住宅区错落有致,居住了英、美、法、德、日、葡等36国外籍人士。同时,虹桥地区加大了市政道路与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力度,吴中路、虹许路、莲花路、金汇路、虹井路、虹梅北路相继拓宽,虹中路、合川路等也已经或即将进行拓建改造,再加上内外环线,延安高架与本地区相连,形成了极为优越而便捷的道路交通网络。虹桥地区向城市化方向发展的进程中,以商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现为继续保持全镇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闵虹府(2003)19号文,提出如下推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1、进入招商服务平台的企业是指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不包括外资企业、利用本镇资源的实体企业和房产企业。
2、招商服务平台企业范围包括:总部类公司(地区总部、大企业集团总部、管理公司、采购中心、销售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现代服务业(商贸服务业、中介服务业、行业协会、大型融资租赁企业、民间担保机构、物流业、信息服务业、创意产业等);楼宇企业(指占用少量楼宇面积的办公型企业);注册型企业。
3、资格认定:进入招商服务平台的企业资格由镇招商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会同工商、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认定。
4、注册地点:闵行区吴中路1050号。
二、政策扶持
对进入招商服务平台的企业,根据企业贡献大小实行不同的政策扶持,以调动企业积极性,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1、实缴税扶持
平台内企业,年纳税总额在300万以下,按镇得益部分的80%给予扶持,即增值税10.74%;营业、城建税42.96%;所得税17.18%;个调税20.05%。年纳税总额300万以上(含300万),按镇得益部分85%给予扶持,即增值税11.42%,营业、城建税45.65%;所得税18.26%;个调税21.30%。
2、办证费补贴
引进平台内企业,补贴每户企业注册办证费用2000元(区、镇各50%)
3、对企业规模较大、上缴税收较多的,经申报镇政府一事一议,可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本实施细则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二年。由虹桥镇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