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货物交易中,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处以偷税、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日常工作中注意这3个发票问题:
1、出口退税单证备案没有做好可能导致无法退税,备案单证应保存多长时间?
答: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2、个体户有营业执照,没有纳税人,客户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去税局代开吗?
答: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再申请代开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代开应提供资料: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税务登记证件。
3、法人有两家公司都属于一般纳税人,当公司法人的两家公司之间发生销售、维修及服务行为时,是否可以由公司法人其中的一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法人的另一家公司?
答: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因此,纳税人确实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没有发生上述情形,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