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企业去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什么那么多企业去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那么,它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在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出的答案里无非以下几大块:
1、可以提升企业资质、提升品牌竞争力;
2、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减10%企业所得税);
3、可以获得地方的补助,如深圳市各个区均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奖励,从10万——30万不等;而市里还对首次认定给予5万,从新认定给予3万元的奖励;
4、人才奖励,针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公司有承担其他科技项目的项目核心成员还可以认定为后备级人才;后备级人才奖励为160万元。
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税务部门允许其对上年度的研发支出进行75%的加计扣除。
这些可以说是大多数科技中介和科技咨询服务人员对企业说的好处,而在新政策发布之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有了更好的优惠政策——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而财政部、税务总局新政策出来后,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下图:
这样的利好政策对于前期研发投入较大的科技型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优惠。我们也知道,在科技项目研发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获得成功,而在生物医药行业更是如此;一般一种新型药物从研发到投入市场真正使用,其研发、测试总时长在10——15年左右,投入资金在10——15亿左右。对于真正做实事、真正做科研的企业来说这样的新政是最大的利好,让他们有了更坚定的信念做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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