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傻傻分不清?

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悉知不少,但还是有一些朋友容易将分公司与子公司混淆在一块,会认子公司和分公司是一回事儿,虽只一字之差但实质区别还是很大的。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律地位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是完全不同的:
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子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税务处理规定区别
1、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相关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2、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就地申报纳税。
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两者的经营范围的规定不同
企业设立分公司,由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则不不受总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
四、两者的名称规定有所不同
最容易区分究竟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的方法就是看其公司名称。设立的子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且不受母公司名称的限制。而设立的分公司,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但其名称应以其母公司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
以上就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一些主要区别,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可以根据企业的管理模式、发展方向、经营战略等来确定设置子公司还是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