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问: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如何办理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的相关数据应如何填列?
答:生产企业委托综服企业当月代理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先征后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横栏为“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纵栏为“一般项目”的项目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横栏为“全部征税项目”和纵栏为“开具其他发票”的项目分别按照相应的征税税率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