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多年给自己发工资,自己竟然不知道!

■戴为荣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这笔钱。摄影:朱影影
这几天,相关部门认定这两笔收入对戴为荣来说“不存在”,他的信息被人冒用,也恢复了他的经适房申请资格。但是留下了诸多疑问,发给戴为荣的工资到底发给了谁、那两家公司此举是出于什么目的?
“为了这件事,我几个月来吃不好睡不好,老毛病也犯了好几次。”说起“突然发现有公司给自己发工资”一事,戴为荣的语气几次都有些颤抖。
1997年起,戴为荣因生病而丧失劳动能力,20年来一直无业在家。2016年11月,戴为荣申请经适房时竟被告知,根据税务相关材料显示,从2005年以来先后有两家公司一直在向他支付薪水。“仅仅去年一年,两家公司就发给我4.5万元,这两家公司我从来没听说过。”
3月22日,闵行区梅陇镇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在1月6日受理戴为荣的申请时发现其账目收入并不符合经适房申请的条件,并于当天通知戴为荣查到有未申报的收入。
同时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根据税务档案上的信息记录,给戴为荣发工资的企业涉及黄浦和杨浦两个区,一家为注册地址在河南南路655弄1号8楼的上海九洲实业有限公司,从1994年8月开始营业,以通讯工程、技术咨询为主要经营范围;另一家则是联系地址为杨浦区宁国路199号的上海国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从2007年5月开始经营,以通信设备、器材为主要经营范围。
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只有依靠该区税务局的证明材料才能证实戴为荣是否领取过薪水。
■戴为荣拿出了书面资料。摄影:朱影影
戴为荣告诉记者,在不断的走访和电话沟通后,在3月终于从杨浦区和黄浦区税务部门拿到了证明材料,证实自己并未领取过所谓的薪水。
记者在杨浦区税务部门反馈给戴为荣的书面答复上看到:经核,上海国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误用戴为荣个人信息申报个人所得税。
戴为荣告诉记者,如果没有这两份回复,自己根本没有办法继续申请经适房。“黄浦和杨浦税务局终于证实了我没有领过那些钱。”
虽然证实了戴为荣并未收取过相关薪水,他的经适房资格也予以恢复,但是给戴为荣发钱的究竟是哪两家公司?戴为荣账目下的现金又去向何方?在他出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中,上海九洲实业有限公司从2005年便开始给戴为荣发工资,上海国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则从2010年开始发钱,大部分都是每月3500左右的额度,零申报,到底这些公司意欲何为?
抱着种种疑惑,记者来到河南南路655弄1号8楼,根据联系地址,该地为上海九洲实业有限公司,但是据当地物业透露,这里一整栋楼都属于私人住宅,没有任何公司,在物业的信息记录上也全然没有“上海九洲实业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
“九洲实业?没听过,这里不会有公司的。”一位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之后,记者多次拨打该公司的联系电话,铃声从该栋大楼不断传出,却始终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联系地址上的杨浦区宁国路199号1203室的上海国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但在多番走访后,记者都未曾看到有“上海国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字样的公司出现。
而真正位于宁国路199号1203室的则是一家名为卫事康的卫生管理服务公司,所谓上海国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也是没有被接通过。
3月22日,记者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上海九洲实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先生。以下是记者与王先生的对话:
记者:市民戴为荣反映他的身份信息被你们公司用来开工资了,这件事情你知道吗?
王先生:知道。而且前些天税务部门已经给我们罚过款了。
记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能解释一下吗?
王先生:都怪我们自己操作上不规范,我们对给戴师傅造成的困扰表示很抱歉。
记者:操作不规范是什么意思?能说说你们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身份信息来开工资吗?
王先生:我们公司是一个小公司,平时主要雇佣一些临时工,基本都是外地来的农民工,给他们发工资的时候经常找不到他们签字,很难做账,因为相关部门都是有流程的,做不了账就发不了工资,所以我们就索性把工资都发到一个人头上,然后再分发到各个农民工手上。据我所知,很多小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你想想,我们雇佣的大多数都是临时工,一个个找他们签字肯定很不容易,我们也是为了贪图省事才会带来这么多的麻烦。
记者:这位戴为荣的身份信息你们是哪里来的呢?你觉得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对吗?
王先生: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个误用。当时我让一个农民工提供一个身份信息,他就提供给了我一个,我也没想到他提供的是戴师傅的身份信息。要是我知道会带来这么多的麻烦,我还不如用一个熟人的身份信息呢!
记者:那个给你提供信息的农民工还找得到吗?
王先生:具体是哪个农民工给我提供的,还有就是什么时候给我提供的,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了。
记者:你们就用了戴师傅一个人的身份信息吗?
王先生:当时那个农民工就给我提供了这个身份信息,我们也就用过这个身份信息,没用过其他人的身份信息了。而且我们是小公司,一年的营业收入也就20万左右,没有多少工资可以发的,发在一个人头上就够了。
记者: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开工资,跟报税方面是不是有关系?
王先生:我们这么小的公司,哪有多少税要报,说要偷漏税肯定是不现实的。我们这个说白了就是一个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以后发工资一定要让每一个农民工都过来签字,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了。
记者:我们之前查到你们公司的地址,还跑到你们公司去了一趟,但地址上的地方是一个居民楼,这是怎么回事?
王先生:那只是一个注册地址,我们办公是在家里办公的。
记者3月22日也试图联系另外一家单位上海国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并找到了公司负责人陈先生的住处,他并不在家。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陈先生的电话。不过电话接通后,他听到是“工资”这件事情,马上向记者表示不接受采访,随即就挂断了电话。
■戴为荣看着面前的资料。摄影:朱影影
像戴为荣这样被人冒用的情况会很多吗?
蓝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内发现类似的情况也不少见。”据陆胤介绍,冒用他人信息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分为两种行为,第一种是个人冒用,例如实际用工人员没有到达法定用工年龄或是自身有不良记录无法被录用单位录取等。”
而另外一种就是上文中提及的企业行为,即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身份信息来绑定利益。“例如一个单位用工人员的收入是9000元,就可以利用三个身份证,拆分成三个人的收入,做到起征点之下,就达到避税的效果。” 通过借用人头的方式来报假工资,一来可以作为企业用工成本抵扣一部分税务开支,此外,还可能涉嫌偷逃员工社保。
陆胤强调,一些退休老人的信息更容易被企业利用,因为退休人员属于非正规就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就一点成本都没有了,而且退休老人也更不容易察觉和关注自己的纳税情况。”
而记者从税务相关资料看到,两家公司开给戴为荣的“工资”,每个月基本都在个税起征点之下。而且2010年戴为荣办理退休手续后,给他发公司的公司从一家变为两家。
另据劳动法专家谈育明分析,一些公司之所以要冒用他人的信息开工资,也可能有“吃空饷”的原因:“为了给自己多开工资,比如说他想从公司账户里多提取现金,通过其他方法比较困难,那就多开几个户头,这样就可以多拿或者送给其他的一些人。”
那么这些身份信息又是如何获得,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呢?
陆胤表示,实际上获得信息的途径很多,例如身份证外借流出、劳动者在这家企业用过,在离职、退休后继续使用。“还有也不排除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身份信息。这些企业往往会把这些冒用人员的工资做在纳税标准以下,每个月再向有关部门进行一个零申报即可。”
另外,51job首席人力资源专家冯丽娟告诉记者,一般就上海而言,多数公司的用人和入职审核都相对严格,例如录用通知书、体检证书等入职材料都不可或缺。但也有些企业会动歪脑子“通过简单的流程,即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伪造的签名,一份虚假的劳动合同等,就能制造一个并不存在的企业用工人员,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谈育明表示,用人单位冒用他人信息给雇佣工人发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首先,它在用工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追究其责任;其次,它违反了企业经营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都可以对其进行处罚;而且冒用他人的信息,已经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活动,公安部门是可以对其立案的;此外,被冒用信息的个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一些企业为什么选择冒用退休人员的身份信息?从劳动法的角度分析,有可能是为了规避一些法律风险,据谈育明介绍,“企业如果冒用的是退休人员,它形成的关系就是民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这种'用工'是不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的,如果被查处可以规避适用劳动法的风险。”
另外,陆胤认为,企业冒用他人的信息假报工资的违法成本很低。“毕竟很难衡量被冒用人到底造成什么多大的直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