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

每年会计人员都会关心一件事,就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实施方式
今年更是如此。因为,去年年底《会计法》刚刚修改,取消了从事会计工作需取得会计证书的规定。所以大家都在等财政部门的通知,看今年如何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刚进入2018年,内蒙古财政厅率先公布了2018年的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明确了继续教育的时间: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继续教育的对象:会计法修改之前已经进入内蒙古会计人员数据库(即原《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数据库)的会计人员。
未进入内蒙古会计人员数据库,但按照《会计法》规定属于会计人员的,请等待财政部继续教育相关政策出台。
从继续教育的对象,可以看到和之前年度相比,增加了未取得会计证书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规定,具体规定,需等待财政部的相关政策。
当然更多的省市,还是处于暂停状态,等待财政部继续教育的出台。比如像天津
相信财政部的会计继续教育规定,不会太晚出台,毕竟各地都在等待相关的政策出台来组织本地区的继续教育培训,
您可以关注当地财政局的通知或我们头条号,相关政策出台,会为您及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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