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各地开展化工园区安全大排查

7月12日晚,位于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着火,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全国各地安监部门及工业园区紧急部署,深刻吸取“7·12”爆燃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发布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事故发生后,四川省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督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一律实施联合惩戒。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强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其中,成都市青白江区对辖区医药类、化工原料类企业进行逐一摸排,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林茂率领安环办、建设局、企服局、泰安街道相关负责人,于7月13日对园区内各个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他指出,要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四川省荣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邹小彬带队,于7月13日组织安办、经发办,并联合荣县经信局、荣县公安局、荣县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10余人对园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
在湖北省,各地方也主动吸取“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其中,襄阳市迅速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工业园区及企业加强薄弱环节风险管控,对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要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并定期做好校验维护;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要设置紧急停车功能;化工园区和企业要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做好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医药化工企业安全评估工作,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评估,及时整改评估中发现的隐患。
同时,全面推行“一责双卡”安全管理。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推行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应急处置卡为主要内容的 “一责双卡”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杜绝“三违”行为,降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概率。强化政治意识、红线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浙江、河北等地也都在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爆炸事故教训持续强化爆炸性化学品装置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浙江省要求各市要按照《硝化工艺安本质安全提升参考标准》要求,逐家企业、逐条标准过筛,并把推进企业自动化改造作为本质安全提升的核心工作来抓;河北省则要求各地全面摸排化工、医药企业中涉及硝化工艺的情况,重点摸排涉及硝化工艺的染料、医药、农药中间体生产的精细化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