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可以挑起多数人神经的一个词,今天我们就来随便聊聊合理性房价的问题。
什么是合理房价?合理房价的判定:
1.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国际通用的一个合理房价的判定方式,即:房屋收入比=房屋总价/居民家庭年收入。按照国际惯例,目前比较通行的说法认为,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超过6倍就可视为泡沫区。且偏离度越高,房价就越不合理。
当然由于天朝各方统计口径的不一致,这个标准值也要根据“特殊国情”进行调整的。目前国内一二线城市房屋收入比基本是超过10倍的,有那么几个城市如深圳、上海甚至是超过20倍的,2015年统计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屋收入比的平均值是7.8倍,那我们就用这个数据做参考好了。
2.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比值:
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比值一般指标值在1以内属于合理范围,1-2泡沫预警,2以上房价虚涨泡沫显现。 简单说就是当房价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时,就是合理的。从下面这个图中可以看出,房价的增长率是低于gdp的增长率的,也就是说目前房价的增长水平是合理的。
房价为何居高不下原因?自以为房价最近十几年之所以居高不下,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首先是地价高。像我们这小县城最多只能算是六线城市,郊区地价每亩将近500万,面粉贵面包能不贵吗?(可是给百姓的土地赔偿款每亩还不足4万。)
二、税负高税种多。房产商从拿地到房屋建好交付使用,中间主要涉及的税种大致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其中:
契税按土地款的4%缴纳;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
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购房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
所得税税率按利润总额25%交纳。
三、需要办理的证件多,门槛高。开发房地产需要办理的各种证件名目繁多,其中主要的证件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准建证、资质证、图审合格证等等证件极其繁多,而且每一种证办起来都相当麻烦,要求的标准、条件都非常高,如果按照政府要求的标准,没有一家开发企业符合标准的。可是相关的证件办不到就不能正常施工、预售,也拿不到银行贷款。为了能顺利把各种证件办下来,尽快把银行贷款拿到手,开发商只好拿钱开道,逢神仙就磕头烧香,只要钱送足,没有办不到的证,没有贷不到的款。也就是说最终80%的利润都被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腐败官员拿去了。而这些私下的权钱交易及其摆在桌面上的土地款、各种税收等都是要纳入成本核算的,反正水涨船高,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都是由买房人买单。
四、百姓疯抢
有人说政府会打压房价的,可是百分之八十的利润都到了政府的小金库,用脚趾头想想都明白政府会不会真正打压房价。现如今卖房创业最败家,实体经济空前萎靡,干啥都不赚钱。是赚20万容易还是涨20万容易?这笔帐谁都会算。所以没有人愿意干实业,吃力不讨好,而买房一年就暴涨百分之几十,很多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润还不够一套房,于是大家都争先恐后去买房兴邦了,房价自然是高歌猛进一路狂飙。
房价为什么在市场规律之外没有下跌只有疯涨?
这个判断看上去是正确的,实际是有逻辑上的问题的,至少是不全面,比如说杭州2008年就砸过售楼部,房价大幅度下跌,2012年初和2014年也出现过下跌,所以并不是所有城市都是疯涨,但是全国整体给大家的判断好像是只有涨没有跌,为什么这样呢?其实问题上也加了定语“市场规律之外”按照正常的市场规律,应该是有涨有跌的,而房价为什么例外呢?首先土地是政府独家垄断的,所以说房地产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经济,而政府也不会完全按照市场需求来进行土地供给,而是要考虑到土地财政的问题。
作为投资房,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投资使用,只有三个考量:
1、有没有上涨的空间?
2、有没有人接盘?
3、不出手的情况下,投资回报率怎样?
这些需要大家自己分析,得出来的结论才比较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