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指定管辖要求,郑州市纪委监察委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乔新栋(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乔新栋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提拔任命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领取补贴,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公司资金,低价出租公司物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乔新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郑州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给予乔新栋开除党籍处分,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决定将乔新栋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郑州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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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