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下午2点,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王建红副主任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不动产便民服务专题”等有关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现场图片
办理不动产登记能否从网上预约?王建红副主任介绍说,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预约登记号码,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到登记中心办理登记业务。自2017年10月1日起,为方便市民,节约办事时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登记一中心、市北登记二中心及李沧登记中心对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实行全部网上预约办理,不再接受现场取号。未能预约或预约不成功的申请人,可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部现场取号办理。
问政中,主持人提出疑问,有的病残市民行动不便,有没有便民的服务措施?对此,王建红表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提高服务质量,满足部分特殊人士需要,推出了免费登门服务,凡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人士或者因病住院的(不含重症监护室和传染病医院),可以由近亲属持老年人身份证或肢体残疾证、住院证明申请登门服务。登门服务咨询电话:82661870、66651952。
网友咨询:请问经适房满5年后怎么卖?哪个部门负责回购?
王建红: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2009年1月20日前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购房人自办理权属登记之日5年可以上市交易。由登记权利人与买方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交易时需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后可上市交易,交易时,在相同价格情况下,住房保障机构具有优先购买权,具体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82681116。
网友咨询:阳台、飘窗等是否属于套内面积范围?另外,买房时双方协商顶层楼房阳台属于赠送品,不收取费用。可实际收房后测量不包含阳台内的面积小于合同上填写的面积,要求开发商提供数据图以供测量或者申请政府专业部门实际测量给出实际数据并交与业主各位置测绘图均被开发商拒绝。应怎样维权?
王建红:飘窗及无顶盖的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封闭式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面积,不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关于房屋具体面积数据权利人可按照合同约定与开发企业协商获取,开发企业未按约定提供的,购房人可按照合同约定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网友咨询:自己去年购买的二手房,交易之前不动产权使用年限为70年,最近才注意到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上面的使用期限改为50年了,这是为什么?
王建红:镇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最长为70年,具体年限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为准。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期限错误的,权利人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
网友咨询:自己所住的小区单元电梯坏了,需要换件,维修费加配件总共一万八千多,物业通知业主按照各家的房屋面积进行分摊费用,因各家的房屋面积不同,所分摊的金额也有多有少,电梯作为小区重要的配套设备,出了故障由业主分摊费用无可厚非,但是,房子大就多摊费用,感觉不太合理,因为,房子大的业主也并没用多占多用电梯,同样,房子小的业主也没有少用电梯。想咨询一下这种分摊方式是否合理?电梯维修费由业主按房屋面积来分摊方式,政府是否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王建红: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遵循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属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网友咨询:长辈想把房屋过户给儿女,听说有买卖、赠予和继承三种方式,哪一种在费用上比较合适呢?需要老人做些什么呢?
王建红:按照目前政策规定,无论办理房屋买卖还是赠与,均由原权利人和受让人持买卖或赠与转移登记材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办转移登记;按照继承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需在原权利人死亡后,由继承人持房屋继承登记相关材料按照程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三种转移登记所涉不动产登记费均按件计征,为80元/件。但三种转移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差异较大,具体费用请向房屋所在地税务部门咨询。
网友咨询:市北区海晶化工人才公寓项目什么时候可以进行配售?今年能出具具体政策么?
王建红:按照我市人才公寓政策规定,区(市)建筹的人才公寓项目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后,由区(市)组织分配。目前,市北区万科未来城等人才公寓已基本达到入住条件,市北区人社部门正在编制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时间由市北区确定。
网友建议:能不能在交易大厅里增加几个免费办理继承的窗口?现在便民服务,但办理免费继承还是很不方便。
王建红:对于申请人不提交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全面开展不动产继承(受遗赠)权属调查业务,当事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3日内完成查验,查验后对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满60日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登记。由于不动产继承(受遗赠)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材料较多,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进行大量查验、询问、调查等工作,导致案件办理时间较长。为解决案件数量多人员不足等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方面优化人员配置,增加办事窗口,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购买社会服务,向广大申请人提供更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