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成功登陆新三板,中汇税务已完成新三板上市,中国最大的税务事务所开启了资本市场之路,绿世界也在纷纷讨论,律师事务所什么时候可以登陆新三板。
总体来讲,国内律师业的发展速度还是比较慢的,在北、上、深确实发展起来一批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但是发展速度仍然较慢,即便像金杜、中仑、大成等这样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也仅局限于依靠内生力量发展,无法借助和整理外部资源。就市场来看,无论是传统的诉讼还是新兴的非诉讼业务都在保持持续的增长,律师业同样存在借助外部资源做大做强的需求。然而这个美好的意愿目前极大的受限于现行《律师法》的约束,按照《律师法》之规定,律师事务所设立只能采取合伙制、个人制、国资所三种形式,律所无法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这决定了律师事务所本身不可能在任何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来融资,只能靠合伙人律师自身投入来发展业务。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限制另一方面,合伙制、个人所,两种体制,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悬在律师业头上的一把剑,阻碍律师业做大做强。前日,就有某律师事务所因证券业务被罚款1.9亿元,没有公司制有限责任的机制环境,放手发展业务,很多律所合伙人还是有所顾忌的。而另一方面,国资所实际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律师法第二十条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在当前充分市场化的律师业,国资所少的可以忽略不计,更不具备做大的条件。
单纯从计算投资回报率的角度来看,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律师业,回报还是很可观的,尤其是在一些高端业务领域,但是,由于不能借助外部资源,这些领域的律所在人才培养、品牌树立、以及现代化的it环境建设方面都走得很慢,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着整个法律服务环境和律师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律师事务所就是专业咨询服务企业,其本质还是服务型企业,我们看到全球500强当中也有很多咨询服务类企业,中国律师业全行业的提高,都在期待能够有立法、制度上的突破,应当尽快通过修改律师法,允许设立公司制律师事务所,通过制度完善,创造律师业专业和资本结合的环境,这样我们就能看到一些管理规范、专业水准高、竞争力强的律师事务所实现资本市场的上市,相信很多高水平的律师事务所能够借助资本、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作强做大,同时,公众公司的制度环境,也会促使律师事务所透明规范管理,解决部分律师行业内饱受猜疑的一些社会问题,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制水平。
律师作为服务资本市场的一个总要角色,熟谙资本市场对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笔者相信很多律师业的精英已经摩拳擦掌,期待在律师法中引入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制度能够优化,为律师执业提升一个大台阶。届时我们一定能够看到律师事务所上市。
本文来源:律界诸葛
作者:诸葛师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