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决定书怎么写

行政赔偿决定书怎么写
行政赔偿决定书要写明下列内容: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其负责人的姓名;受害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赔偿的原因;赔偿的方式;赔偿的项目和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时间等内容。行政赔偿决定书怎么写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