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本系列第3篇《上市公司并购投资的实施方式》所述,上市公司并购投资的实施方式有老股转让、增资、老股转让+增资。老股转让、增资时的支付手段有所区别,老股转让+增资时的支付手段是这两种方式下支付手段的排列组合。
一、老股转让时的支付手段
老股转让时,上市公司向目标公司的老股东支付对价,上市公司受让的是存量股权。
(一)支付手段概述
以下为2007年至2010年期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所用支付手段的统计表:
上市公司常用的支付手段是股票、现金,上图中的“其它”指整体上市、借壳上市情形下的资产置换、资产划拨、司法过户等。在产业并购比重越来越大,整体上市、借壳上市案例越来越少的形势下,这类支付手段的占比将越来越低。
(二)主流支付手段:现金、普通股
有一个常见的说法,即在牛市行情下,因为股票价格偏高,上市公司更有动力使用股票作为支付手段,但是,至少于在2007至2010的四年内,上图中股份支付比例的走势与下图中同期指数的走势并未显示出正相关性。这四年内,上证综指先升后跌,高点为2007年10月16日的历史峰值6124.04点,低点为2008年10月28日的1664.93点,振幅区间达4500点,但在上图中,相对于2007年,股份支付的比例在2008年是上升的,随后2009、2010年两年的水平也均高于2007年。
通常的说法是,美国等发达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并购投资时,较之于股票,现金支付的比例更高,原因是外国上市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可供稀释的余地小,再者并购贷款、过桥融资等非权益性融资工具更发达。
我国现行法律环境中,上市公司只要发行的是权益性证券(如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认股权证),即需证监会审核,不论数量金额,不论公开发行还是私募。上市公司并购投资的交易过程将因此拉长,且存在不能通过审核的风险。此外,股份支付有至少12个月的锁定期,有些项目的锁定期甚至与业绩承诺期限挂钩,长达三四年。老股东接受股票支付的,面临着锁定期内股价波动的风险。
是否去face证监会的审核、是否愿意承受锁定期内股价波动的风险,是并购投资双方在商谈支付手段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为了平衡双方的风险偏好,在基础交易模式之外,市场摸索出了一些创新的方案。如为了控制证监会审核的不确定性对交易的影响,从普通的“发行股份+支付现金”,变更为先支付现金,老股东再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并承诺锁定,或者先由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支付现金收购目标公司,上市公司再向关联方发行股份进行购买。
案例一:吉峰农机(300022)收购吉林康达
对股份支付与现金支付的差别的论述
案例二:天马精化(002453)收购倍升互联
先支付现金,转让方随后在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并承诺锁定12个月
案例三:博晖创新(300318)收购大安制药
关联方先行收购目标公司,上市公司再向其发行股票进行收购
(三)其他支付手段
在现金、普通股之外,国务院2014年《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证监会等四部委2015年《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等文件均鼓励上市公司使用优先股、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支付手段。假以时日,这些新型支付手段可能会逐渐使用(可比的情况是股份作为支付工具的使用,在2006年以前,现金支付和资产置换是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主要支付手段。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及股份支付方式的推出,2007年以后,股份支付迅速成为上市公司并购交易的主流支付手段)。迄今,市场上曾发生数例以普通股作为支付手段,同时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的案例,但无直接以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的案例,更无以认购权证、可转换债券作为支付手段的案例。
案例四:
中国电建(601669重大资产购买并发行优先股募集配套资金
案例五:
桂冠电力(600236)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并发行优先股募集配套资金
二、增资时的支付工具
增资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支付的对价进入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老股东不套现,上市公司持有的是目标公司的增量股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对公司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事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上市公司对目标公司增资时,以货币出资是常见现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相对少见。
对目标公司而言,接受增资的目的通常是融资,需要的是硬通货,上市公司投入非货币财产难以实现这个目的。对上市公司而言,对外投资本来就有整合风险,新纳入一个体系外的公司不说,再将体系内的其他子公司以股权出资的方式放到目标公司名下,上市公司——目标公司——用作股权出资的公司,至少三层,多出一层组织架构,人事、财务、业务条线更乱,整合风险更大。至于股权之外的土地、专利等非货币财产,即便对于目标公司有所用处,在同一合并报表范围之内,通过内部交易即可调剂使用,将这些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到目标公司名下,须经评估、过户,程序复杂,还可能产生税费,在与目标公司整合不顺需要散伙的情况下,也不便收回。
因为上述原因,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时,以股权出资的,以新设方式投资的多、增资的少,股权比例参股的多、控股的少。
案例六:通宝能源(600780)对外投资参股苏晋能源
股权出资
案例七:天神娱乐(002354)对外投资参股dotc
股权出资
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增资的,要么价值难以被对方认可(如知识产权)、要么价值重大不能轻易让人染指(如知识产权)、要么不便腾挪使用(如土地使用权),因此,同样以新设方式投资的多、增资的少,但是股权比例见到的则是控股的多、参股的少。
案例八:天赐材料(002709)对外投资设立天赐中硝
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案例九:华中数控(300161)对外投资设立工研院
知识产权出资
三、老股转让+增资
老股转让+增资时的支付手段是所含两种方式下的支付手段的排列组合,不作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