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5日起,上海逾期不处理交通违章将记录到信用系统

记者从上海市交通管理局了解到,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于2017年3月25日起施行,其中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一)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的;
(二)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的;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四)一年内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上海交警提醒广大司机驾驶员:如有交通违法请及时处理,以免影响个人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