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为什么要交税养穷人!是什么让你产生了这种错觉?

偶然间有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富人千辛万苦挣得了钱,却要拿出一部分给穷人,一些穷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却能够获得国家补贴,这就是平等么?
社会不是只有富人穷人两极对立的简单构成,主要构成是极少数富人,大批量撑不起饿不着过的紧巴巴的打工仔,以及绝大部分穷困人群。
富人有钱,有钱意味着请得起智囊,可以雇佣厉害的财务经纪人,有各种各样的高明办法避税,个人所得税这种东西,很难说是劫富济贫,更多是从无数普通你我这样的打工仔身上获得。
翻看国内的新闻报,一个数据呈现在你的面临: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是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中国应该是富人们的天堂,中国富人税收负担应该是世界上最轻的之一。
中国的工薪阶层也可能通过一些小手段来干些少交税的行为,但毕竟还是小打小闹,其实避的数量并不多。倒是我国的真正富有者,避起税来那可真叫做牛,一般他们都会一有个公司,虽然公司可能赢利丰厚,但在通过一系列的会计手段以及出钱搞掂的情况下,公司完全可以做到帐面损得一塌糊涂,也可以做到没有分红或很少分红,不用缴纳个税,一份钱所得税都不会交。还有一部分真正富人大量收入是“灰色收入”或者叫“黑色收入”,偷税漏税数字惊人,但又查不到。“富人”所得大头,并不是死工资,而是体外循环,其资产多元化,工资外收入占绝对比例,而目前的监控成空白,所以才有个税为“劫贫帮富”一说。在国外比较守法的跨国公司,一入中国也迅速本土化了,加入逃税大军之中,一项调查数据表明,外资企业涉嫌逃税300亿之巨,有三成外资老板有偷逃个税现象。
个人所得税原本被尊称为“罗宾汉税种”式的“良税”,但引入我国出现异化,富豪本该是纳税主体,由于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其纳税还不如工薪阶层,缴税主体缺位,呈现“劫贫帮富”奇观。富人纳税公众关注的主要焦点,个人所得税本应“保护低收入者,微调中等收入者,主要调节高收入者”,目前已失灵,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被调节者。个人所得税贫富悬殊没调节,税收65%来自工薪阶层。
中国个人所得税方面号称税负全球第二,既然中国真正的富人完全有能力使自己不交税或者只交点名义上的税,那显然主空虚全球第二的称号只能由工薪阶层来承担了,我国奇怪的太低起征点,低收入者税负高而高收入者税负低的严峻结局。税收制度本意应该是“杀贫济富”,在我国却与全球的规律背道而驰,叫“动贫济富,对富人不能有效征税,产生“为富不税”现象,这也是近年来我国贫富鸿沟愈拉愈大,仇富指数快速上升的主要原因。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实不是很完善,国家补贴发的没你想的那么多,能领国家补贴的穷人更是少,绝大部分人的身边应该都不存在领国家补贴的穷人。在农村倒是见过,所谓低保户,都是没有子女后代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残疾人才领的低保,所说的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却能够获得国家补贴可能欧美国家有,在中国,真没看见。
综上,国内的富人更没有在反哺穷人,当前中国的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富裕阶层的税负相对外国来说显得太轻了。由此可见,中国距离富人税也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