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为了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一、国税地税联姻细节
(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合并前
合并后
关于这个新政策,来给大家解读一下:
1.国地税合并终于明确了,时间表也出了!再也不用去两地税务报到,跑了地税,跑国税了。以后哪个税务局离你近,就去那! 方案还提出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确定,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在2018年年底前确定。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按此来分析,一般区县级的国地税合并方案肯定会在9月前出炉!2.税务注销要变得更加便捷了! 但是这个便捷是相对的,只有那种问题不大的情况,如果注销的话,会比之前的手续少了非常多,但是税务上有问题的企业,继续跑断腿! 3.社保明确了由税务部门征收,公积金目前未知
终于等到这一刻,社保划到税务征收!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以后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属于本职了。这一变革,会给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不全额上社保的企业致命一击!但是公积金目前没有明确。很多朋友可能都在想,公积金要是强制征收的话,那该多好啊。毕竟可以避税,还可以用来买房租房用!
4.税务监管力度只增不减!之前国地税分家,很多税种因为涉及不同征管机关,往往存在推诿及征管不到位的情况。国地税合并,所有企业纳税情况一个执法口径,掌握企业所有数据,企业造假难度非常巨大!
二、社保正式“改嫁”
地税刚落实好新规,前期一直由地税局代替社保局代收的社会保险费用出台新的政策:为了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很多人可能还觉得:这算什么大消息,社保不是一直都在地税申报软件里交吗?
你要是那么想就错了!这一新政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改变!
1、社保归税务,改变有何差别
没交、全按最低标准交社保的好好想清楚。地税之前只是替社保局代收社保费的这么一个角色,说白了就是“帮别人数钱的”。 所以,之前在社保征收方面可能抓得没那么紧。你公司有人没有买社保,税局可能比对起来困难;或者都按最低标准去交,交了总比没交好,税局也就默许了,反正不是自己的孩子,这么操心干嘛呢,对吧。社保局可能也是拿别人的手短,你收多少过来就拿多少,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2、遇到这种局面怎解决呢? 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变成自家孩子了,重视程度你好好掂量! 之前税局要把社保信息和交个税的工资比对起来,费劲!还得从社保局那里共享信息,现在好了,个税是自己的,社保也是自己的,比对困难?不存在的! 另外,前段时间的发改委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则意见——《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还有税务总局的联合署名,原来这是个伏笔。 公告里有一条说的是,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坐飞机也将受限!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3、企业负担变大,员工收入可能降低! 自2017年起,养老金要求的财政补贴将持续攀升,2016年中国养老金空账达到3.6万亿元。根据数据显示,养老金2016年收不抵支的省份增至7个。
据清华大学人口和人力资源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预计在未来的5到10年当中,缺口大约是8到10万亿的缺口。
缺口肯定要补的,最快的弥补方法当然是:把该收的收过来!
国家改革方案预计会在今年年底前落实,具体的地方执行规则变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等待。毫无疑问,这一政策将对每一家企业以及每个人的收入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具体规则怎样变化也不能全靠猜,只能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进一步政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