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都能遇见的问题与解答你都知道吗?

1、[企业所得税]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可以白条入账吗?
如果一个企业的主营业务被认定为免征企业所得税(例如某些农业企业)。那么它采购过程或者日常费用中产生的白条是否可以直接入账呢?走内部审批手续,业务、财务、总经理签字,也算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上规定的真实性原则了。虽然没有取得正规发票(不符合合法性原则),但就算把这部分白条发生的费用不做税前扣除,然后纳税调增,由于企业是免税企业,也是没所谓的了。所以可以这样认为吗?免税企业白条入账也不会由任何涉税风险!
答:对于企业所得税可能没问题,但是对于增值税,贵公司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本质上是让出售方少缴了税款,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2、[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税务问题
一个新注册的一人公司,注册资金100万,认缴的,新公司没有业务,没有利润,是外地的,现在想把这个新公司变成北京的一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要做股权变更,这个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吗?股权变更协议要写转让价格100万吗?就是想怎么能少缴税或者不交税,然后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出?
答:按账面净资产作为计税基础,没有溢价不用缴个税。
再问:那股权转让协议是按照注册资金进行转让呢?还是可以写成转让价格为0 ,因为是认缴的,这样工商局是否认可?
答:股权转让协议是转让100%,转让价为0,未实缴的出资由转让后股东缴足。
3、[企业所得税] 非主营收入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假设公司被评定为高科技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除了主营业务。还有利息收入。最近买了一个写字楼单位。也获得了“落袋”的投资收益。但是利息收入+写字楼投资收益并没与超过当年总收入的10%。在这种情况下。利息收入和写字楼投资收益是否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另外该公司当年员工期权行权导致低于市场价发行股票给员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 “公司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这部分“费用”抵扣所得税的时候是按照15%的税率抵扣所得税呢?还是按照25%的税率抵扣所得税呢?
答:复杂问题简单化,只要手里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备案,则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5%税率纳税,是年度内的纳税所得额,税法并没有分项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再问:税法当中肯定不会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那你假设一下高新技术企业除了软件业务还有一个造纸业务。因为公司取得了高薪技术企业资质。所以造纸的利润也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税。政府有没有这么傻?我不知道答案。但是觉得有必要根据明文规定来做判断。
答: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都要时间限制,如果经营情况发生了变化,最多下次可能就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了吧。但是只要在高新技术企业规定内应税所得额,按照优惠税率交税不算违法吧?法无禁止即可以。
4、个人股权转让问题- 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亏损,核定转让价时是否可减除亏损。
现有一股权转让业务,公司a要进行股权变更,由个人股东甲变更为个人股东乙,按甲投资的成本价进行平价转让。被投资企业a公司有土地,经资产评估后评估增值500万元,a公司另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b公司10%股份,b公司当月月末未分配利润亏损。 由于个人股权转让的应税转让收入按纳税人申报转让收入和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孰高来确定,因此在核定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时,应将土地的增值额加入a公司报表净资产中,但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确定是否可以将长期股权投资的亏损在a公司的净资产中进行减除?(a公司从未在本公司报表中反映对应b公司投资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税务局实际操作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增值一般要加入到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中计算)
答:不但对a公司的土地要评估,对a公司的投资也要评估,即评估整个b公司的评估值乘10%,如评估值出来是亏损,可以抵土地的增值。
5、[增值税] 物流企业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物流企业为其他一般企业提供运输服务,该物流企业本身无运输车辆,所承运的车辆都是从其他运输公司或市场上寻找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和油费由该物流企业承担,司机凭加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发票到公司报销。由于营改增后过路过桥费也能抵扣进项了,但是对于这种运输车辆不是自有,但是为自己所用,产生过路过桥费和油费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吗?
答: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6、[增值税] 关于未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开发票问题
我司是一家互联网企业,主要业务是销售设备,同时嵌入软件收取软件服务费。软件产品未取得软件著作权,但是已产生收益,发票可否开具“软件服务费”?
答:经营范围有软件服务的都可以开,没有软件服务业务可以增加经营范围。
7、[土地增值税] 母公司无偿划转土地到全资子公司
有一母公司将土地无偿划转到全资子公司,公司投资主体不变,土地性质、用途、规划都不变,且均为非房地产企业。账务处理上划转资产双方均不作损益处理,母公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成本冲减无形资料a万元,同时增加其他应收款a万元;子公司增加无形资产a万元,增加其他应付款a万元。
请问土地增值税是否免征或不征?
答:按财税(2018)57号文第四条规定,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所以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8、[营业税改增值税专题]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员工出差意外险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不得抵扣。因此,员工因公出差,单位为其缴纳的人身意外险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