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区离婚律师:女方单方起诉,2岁以下孩子一般怎么判决抚养权?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结合最近接待的一起,在鼓楼区法院起诉的离婚纠纷,涉及2岁以下孩子抚养权问题。
原告为女方,起诉前非常关心孩子抚养权到底会判决给谁?
庄荣华律师给予的具体法律分析如下【引用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由此女方非常有信的决定迅速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简述此次诉讼离婚的基本流程和结果
首先,鼓楼区人民法院搬家后的新址是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立案大厅就在一楼。
离婚案件在鼓楼法院立案后,通常就会被分配到少年家事审判庭,该庭是专业处理离婚家事案件,所有的法官都对家事案件非常的精通和熟悉。
立案后该案随后分配到一位副庭长手中承办,基本在国内大多数的离婚案件的法官都是女法官,比较容易理解和同情女方的想法和意见,在开庭之时庄荣华律师结合婚姻法、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以及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最终很快就说服对方同意孩子归女方,并依法支付抚养费。
南京离婚律师总结孩子较小时的女方起诉核心问题:
在南京地区的离婚案件统计中,确实在2岁以下冲动离婚的不少,重大矛盾离婚的也很多,孩子出生确实会增加双方之间的重大摩擦,希望还是能够以宽容、包容来缓解,如果真的不能解决夫妻感情问题,那么就只能快速离婚,在女方拥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争取孩子抚养权,以免自己错失最好的机会。
孩子较小的时候,母亲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母亲的功劳也是谁也无法抹杀,每个母亲都是伟大的妈妈!
庄荣华律师,南京离婚律师,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免费微信或电话咨询庄荣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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