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的资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等。抚养权确定的条件包括积极条件、消极条件和硬性条件,经济条件好有利于争取抚养权。
一、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子女抚养权公证需要的资料包括:
1.协议人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3.子女的身份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
4.非婚生子女的,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
5.协议文本(可由公证处代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抚养权确定的条件
抚养权确定的条件如下:
1.积极条件
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
2.消极条件
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3.硬性条件
三、抚养权协议具体需要注意什么
孩子父母在书写抚养权协议时的注意事项如下:要写明父母双方和孩子的基本身份信息;孩子由谁直接抚养,不直接抚养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数目、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探视权的规定;争议解决条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