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应做哪些准备

被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应做哪些准备
被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应准备下列材料: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3、离婚起诉状;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材料。被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应做哪些准备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